前幾個星期回台灣,朋友問我:
「這麼多年沒有回來,你覺得自己有什麼變化?」
我想了一下,說:「大概就是一種,無論在何地,都是異鄉人的感覺吧。」
話題又飄到了遠方,我的思緒卻停留在原地。三個星期前降落在桃園機場,從機艙走到空橋,撲面而來的,是熟悉的濕悶感貼在肌膚上,記憶也一片一片貼回來,但神秘的是,好像也貼不緊,大概是這幾年在美國的時間所產生對台灣的距離感,讓身體長出了某個程度的防粘層吧。
然而,我並不感傷,也不覺得這個距離感有什麼不好,反倒終於理解了過去的自己。
怎麼說呢?
在安靜的地方生活了幾年,才發現在台灣的生活經驗,一直處於感官爆裂的狀態:
捷運東門與中正紀念堂站中間的磨軌聲;
午後雷陣雨之前的窒悶感;
不走斑馬線橫衝直撞的行人;
宮廟遶境的鞭炮和尖刺的嗩吶;
夜市裡各種高飽和高對比的招牌,
以及各種族繁不及備載的經驗,都讓我疲勞不堪。我一直很疑惑為什麼身邊大部分的人看起來好像過得還不錯?可以跟著喧嘩,也可以跟著八卦。明明生長在這塊土地上,卻沒有跟著長出可以適應這塊土地的眼睛鼻子耳朵(不過嘴巴倒是很適應,台灣美食難波萬)。
離開這片地土,到北美大陸,街景色彩明朗和諧,房屋錯落有致,不過卻也有許多我得要花力氣適應的地方:打客服要各種數字轉接並且等半小時以上;開車兩三個小時可以到的地方叫作近;外食會被服務生打擾然後還要付小費(今天餐點還可以嗎?沒問題很好吃;今天餐點還可以嗎?沒問題很好吃;今天餐點還可以嗎?沒問題很好吃)。
要說我會因此非常想念台灣嗎?並非全部;回台灣後會非常想念美國嗎?並非全部。我忽然切身明白之前同學曾說過的話:「我在美國生活的時間已經超過我在家鄉的時間了:我總是在美國思念著斯里蘭卡,在斯里蘭卡想念著美國。」
既然如此,容我大膽地假設:會不會,思念的總合就是家鄉?家鄉不再僅限出生地、某個時間以前所居處的地理位置,而是跨越時空、心之所繫所愛的物件對象環境?或者不說所繫所愛好了,光是能舒服待著、不覺得格格不入(而是格格入入)就很神奇了。在這廣袤的世界裡,在這個總是能夠讓我們感到不自在的環境裡,可以找到一兩個舒舒服服待著的格子,可說是萬分幸運的事情了。
行文至此,忽然想念起那些在各地的家人友人,為什麼我們能夠成為彼此的家人友人呢?要說單單是血緣,根據我的定義,1 有些人其實並不在家人的範圍裡。那要說是興趣,到底要有多少個興趣才能夠真的成為友人呢?凡是有共同興趣就能成為友人嗎?要說是價值觀,那為何我們遇到某些比自己更好的人時,會願意為了他而改變自己的價值觀呢?
況且有些時候,若我們遇見的是過去的他,搞不好也不會成為友人。可是為什麼遇見特定時候的他就能夠成為友人呢?為什麼兩個人在某個特定時間的相遇,就註定了他們這一生會不會成為友人和家人呢?
這些問題的答案實在太過神秘,我只能先歸於上帝的恩典。因為,這不是我們做什麼努力、用力算取時間去努力碰到一個人就可以達成的。可以遇見契合之人的恩典,讓我們無論身處何地,都能瞥見家鄉的樣式:不會寂寞無聊,也不用隨時處在備戰狀態,相處的時間度日如秒,生活從舊的默契長出新的默契。
就是在這些堆疊起來的秒數和默契之中,那些爆裂的感官經驗和不方便的文化習慣忽然變得容易忍受了。我很感謝,生命中的有些人,成為了我疲憊時可休憩的格子;也很榮幸,自己能讓一些人覺得舒服自在。
願我們成為彼此的家鄉。
這裡的「家人」指涉的是血緣與信仰裡的集合裡,讓我真心覺得自在之人的子集。「友人」指的不只同輩,更泛指跨年齡層衷心交往的對象。當然,其定義並非客觀放諸四海皆準的事實,而是筆者主觀的感受。 ↩︎